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万元【包含9万元知识产权补偿款(含税)】
最高限价:90万元【包含9万元知识产权补偿款(含税)】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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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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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山温泉康养中心项目策划方案编制服务 |
项 |
1 |
采购需求的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使用期):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3.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实施过1个以上的温泉康养项目策划业绩,提供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4.供应商应配备温泉康养策划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温泉康养策划从业经验不少于5年,曾策划过不少于3个同类项目,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温泉康养策划从业经验不少于3年,曾策划过不少于1个同类项目;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以上1、2、5、6项要求,并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7.1联合体最多由三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7.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8.1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8.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8.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8.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8.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8.9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9.提交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交截止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的不欠税证明,以电子税务局打印为准。)
10.供应商的收款、开票、签订合同主体需与投标主体保持名称一致。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6年3月9日起至2026年3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费用:磋商文件费人民币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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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