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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漕湖人民医院关于医院专业设备维保服务的更正公告
日期:2026-03-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SZWK-C2026-00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专业设备维保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第四章“二、评分标准”现更正如下:“二、评分标准(一)价格(30分)1、以进入评标程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须未超过采购预算价和最高限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价格权值X100(价格权值为30%)2、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③若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文件要求,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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