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消防救援大队营房修缮定点供应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大队共有8个消防站、4个小型消防站,各队站库室场所及营区内水电、管道、水暖等硬件设备平时使用频繁,经常出现损坏、老化的情况;
2.采购内容:郑州市金水区消防救援大队营房修缮定点供应商;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根据履约情况,可续签2年);
5.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段;
6.安全控制目标: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7.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准入制,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投标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同汇总资料留档保存);3.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同汇总资料留档保存;4.采购人有权核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磋商小组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发现成交候选人提供了不实承诺,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扣解除合同。同时采购人将供应商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1日 至 2026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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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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