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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矿穿采检修、采选辅助、颚式破碎机保产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日期:2026-03-09 收藏项目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齐矿穿采检修、采选辅助、颚式破碎机保产业务外包采购人为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齐大山分公司综合管理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齐矿穿采检修、采选辅助、颚式破碎机保产业务外包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至少一份与承揽业务相关的业绩证明,要求上传对应合同和发票。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2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能力要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涉及到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高压电工2人、低压电工8人、电焊工6人),并提供相关岗位作业证扫描件。

其他要求:1.中标方作业人员须严格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并承诺所作业人员符合以下要求:年龄:男性<60 周岁,女性<50周岁;资质: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社保:为所有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每月向委托方提供缴费证明;健康:从事职业危害相关作业的人员需提供近期健康体检证明。

2.中标方按以下标准配备现场安全管理人员:100 人≤作业人员<300人: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员。

3.中标方须严格执行《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方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鞍钢发〔2025〕39 号)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委托方对其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存在制度不完善、管理有漏洞、整改不及时等情形,按照合同总金额5%-10%予以考核,直至清退。

4.投标人要结合项目实际风险同步制定安全教育培训方案,必须出具保障上述方案中的培训项目、学时、安全培训师资等培训资源在项目实施阶段有效投入的承诺(见附件)。合同签订前,排序第一中标候选人必须提供涵盖附件全部内容培训方案,经建设单位审核合格后作为合同附件。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0日08时00分至2026年03月18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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