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一局2025年年度汇算清缴审核及研发费加计扣除审核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已具备自愿公开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自愿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春华路8号。
2.2.招标范围:需求一览表
序号名称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含税控制总价(元)服务要求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并出具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
项1150,000.00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分别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小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并协助完成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核并出具报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核项150,000.00完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核,出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核报告》。
合计200,000.00
2.3本采购项目含税控制总价20万元,超出控制价的,将否决其报价。投标总价超控制价的将否决其投标,允许合理的不平衡报价,如出现远超市场价格水平的不合理单项报价,被评审小组认定为恶意不平衡报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为存续营业状态,营业执照正常营业;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在近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6投标人投标人拥有国家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8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3.9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伪造及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3.10投标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11投标人提供2023年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发票日期时间为准),提供类似销售业绩1项,需提供销售发票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发票弄虚作假、遮挡金额,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起至2026年3月16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报名费:500元/套(只支持转账),售后不退,提供收据。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一局2025年年度汇算清缴审核及研发费加计扣除审核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已具备自愿公开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自愿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春华路8号。
2.2.招标范围:需求一览表
序号名称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含税控制总价(元)服务要求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并出具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
项1150,000.00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分别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小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并协助完成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核并出具报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核项150,000.00完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核,出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核报告》。
合计200,000.00
2.3本采购项目含税控制总价20万元,超出控制价的,将否决其报价。投标总价超控制价的将否决其投标,允许合理的不平衡报价,如出现远超市场价格水平的不合理单项报价,被评审小组认定为恶意不平衡报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为存续营业状态,营业执照正常营业;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在近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6投标人投标人拥有国家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8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3.9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伪造及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3.10投标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11投标人提供2023年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发票日期时间为准),提供类似销售业绩1项,需提供销售发票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发票弄虚作假、遮挡金额,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起至2026年3月16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报名费:500元/套(只支持转账),售后不退,提供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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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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