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8万元/年
最高限价:48万元/年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栾川县国投控股有限公司计划发行不低于10亿元的公司债券,现拟选定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对栾川县国投控股有限公司开展财务报表审计,资产专项审计等工作,审计年度为2024、2025、2026。
5.2服务期:3年。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5.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单位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查询截图为准(网址:HTTP://ACC.MOF.GOV.CN/);
3.3、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3.4、投标单位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一年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 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供应商均无效。
3.7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