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范围及要求:本项目包含了电站/工业锅炉4台(锅炉内外、水质检验)、安全阀723台、叉车7台,投标方需对招标方服务期限锅炉、安全阀及叉车开展定期检验,依法出具定期检验报告(详见技术规格书)。
1.2 工期/服务期:检验服务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方通知12个月完成,并验收合格。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投标方完成服务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在实际完成的检验数量出具检验报告之后,开具全额税率为(6%)的增值税发票进行据实结算。招标方在挂账60个工作日后,支付100%的检验技术服务费。
1.4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电汇。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和分项报价。
1.6 最高限价:88.2万元。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方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证,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甲类检验机构A2级及以上资质。
2.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健康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项目工作,有本公司社保证明,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若国家对退休年龄有新规定,则遵循新规定执行。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现金流,具备较好的履约实力。
2.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的各类证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严禁上传复印件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谈判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3.业绩及其他要求
3.1.企业业绩:自2022年以来具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特种设备检验技术服务)。
3.2.其他人员要求: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登高作业证;特种作业人员要求55岁以下,非特种作业人员要求60岁以下,且必须有体检报告。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3月10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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