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浙江西子航空制造有限公司冷库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7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浙江西子航空制造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2.1.1 项目内容:冷库,按照第五章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冷库方案设计和生产制造。
2.1.2 交货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东本级区块前进工业园区新垦路277号。
2.1.3 交货期:在合同生效后,投标人3个月内完成交货,4个月内完成终验收。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冷库。招标范围包括制冷机组、冷风机组、动力柜、控制柜、温度记录仪、围护结构、冷库电动平移门(包含过渡间电动平移门及人员检修门)、压缩冷凝机组及库顶机组钢平台(含防护及爬梯)、冷库地面保温等设备的采购、系统安装调试及所有使设备按要求正常运行所必须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保证设备满足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要求的其他辅助设备设施。
注:本项目含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必要的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以交钥匙方式交付。投标人需要提供冷库运行所需的一系列附属设施相关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管道敷设,给排水引管,电气适配等。投标人应对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负责,安装所需材料用量及细造部分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确认,投标人需确保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未细列项目由投标人无偿补足,合同金额不作调整。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 业绩要求:本项目所投设备制造商或集成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1个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冷库设备制造),并提供对应的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材料,合同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可附技术协议等合同相关资料)和双方签章页,否则将按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 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3.2 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或集成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3-9 18:00 – 2026-3-16 16: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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