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华石油分公司2026-2027年度小型施工及检维修项目(框架协议采购)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华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华石油分公司2026-2027年度小型施工及检维修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二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阳市、磐安县。
2.2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3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
一标段:650万元(含税);
二标段:620万元(含税);
三标段:650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华石油分公司(含下属分支机构)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委托所属辖区(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阳市、磐安县)2026~2027 年度单项合同估算金额< 60 万元(含税)的加能站、在营及停业油库、新能源场站、办公楼等场所的零星维修、改造工程以及新能源低压系统配套等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包括:土建、给排水、电气、仪表、监控、装修、罩棚、檐口等。具体项目以双方签订的“单项工程施工任务书”为准 。
2.6投标人可任意选择1个或多个标段参与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每个标段承包份额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5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30%,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20%。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1)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项目;
(2)重点、一类工程项目中的施工项目;
(3)单项合同估算金额≥60万元(含税)的施工项目;
(4)招标人统一组织的其他专项改造维修工程的施工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2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22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
(2)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22年以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
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 2026年3月10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 2026年3月17日 09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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