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长宁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长宁县县城路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发改固【2023】228号、川投资备【2307-511524-04-01-263354】FGQB-01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宁县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全过程代建业主,建设资金来自对上争取及县级配套资金、贷款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宁县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长发改固【2023】228号、川投资备【2307-511524-04-01-263354】FGQB-018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竹都大道、画眉竹街、花园西街、花园北街、花园南街、花园东街、绵竹路、龙湾路、罗汉竹路、佛肚竹路、晶竹路、金融路、城西路、竹海路、泽鸿路、杨家滩路等16条道路雨污分流、道路改造、景观打造、消火栓设计、电气设计、通信及花园头管网改造。
2.2建设地点:宜宾市长宁县。
2.3投资金额及来源:对上争取及县级配套资金、贷款资金。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民营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且为民营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民营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10 00:00至2026-03-15 00:00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3-31 09:00。
1.1本招标项目长宁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长宁县县城路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已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发改固【2023】228号、川投资备【2307-511524-04-01-263354】FGQB-01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宁县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全过程代建业主,建设资金来自对上争取及县级配套资金、贷款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宁县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长发改固【2023】228号、川投资备【2307-511524-04-01-263354】FGQB-018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竹都大道、画眉竹街、花园西街、花园北街、花园南街、花园东街、绵竹路、龙湾路、罗汉竹路、佛肚竹路、晶竹路、金融路、城西路、竹海路、泽鸿路、杨家滩路等16条道路雨污分流、道路改造、景观打造、消火栓设计、电气设计、通信及花园头管网改造。
2.2建设地点:宜宾市长宁县。
2.3投资金额及来源:对上争取及县级配套资金、贷款资金。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民营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且为民营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民营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10 00:00至2026-03-15 00:00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3-3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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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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