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已由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招标人为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川西物业项目广汉片区秩序维护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二段87号广油苑;广汉市郑州路71号圣油苑;广汉市南昌路125号景苑;广汉市广东路2号工艺院及安研院;广汉市绍兴路三段11号安检院;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二段88号(第二办公区)科特公司;广汉市成都路北二段72号(第三办公区);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二段86号钻采厂。总建筑面积174789.34㎡,其中广油苑:97530.34㎡;景苑:73500 m2;圣油苑:11750㎡;工艺院:25734㎡;安检院;14374㎡;科特:13858㎡;钻采厂:2420㎡;安研院:3400㎡。室内保洁面积99072㎡,其中广油苑:17365㎡;景苑:13760 m2;圣油苑:1862㎡;工艺院:25734㎡;安检院;14374㎡;科特:13858㎡;钻采厂:2420㎡;安研院:3400㎡。室外保洁面积80967㎡,其中广油苑:41485㎡;景苑:24600m2;工艺院:5090㎡;安检院:2552㎡;钻采厂:5840㎡;安研院:1400㎡。会议室21个,机房11个,配电室3个,门岗13道。
本次项目合同金额168.96万元,不含税。
2.3招标范围: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二段87号广油苑;广汉市郑州路71号圣油苑;广汉市南昌路125号景苑;广汉市广东路2号工艺院及安研院;广汉市绍兴路三段11号安检院;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二段88号(第二办公区)科特公司;广汉市成都路北二段72号(第三办公区);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二段86号钻采厂范围内的秩序维护服务(门岗、24小时值守、日常巡逻及秩序维护)。
2.4.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68.96万元(不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3.4.1投标报价为:本项目为总价招标,报价为不含税价,报价金额需涵盖服务期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培训费、服装费、健康体检费、经营管理费用、服务人员房租费用、其它运营费用等。税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同时需按中标金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2.5服务地点: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二段87号广油苑;广汉市郑州路71号圣油苑;广汉市南昌路125号景苑;广汉市广东路2号工艺院及安研院;广汉市绍兴路三段11号安检院;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二段88号(第二办公区)科特公司;广汉市成都路北二段72号(第三办公区);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二段86号钻采厂。
2.6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预计9个月(2026.04.01-2026.12.31)。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满足招标人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若通过初评,剩余3家及以上投标人符合要求,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
若通过初评,剩余1-2家投标人符合要求且评标委员会判定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剩余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评,没有投标人符合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招标失败。
2.9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项目:(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不允许分包。(3)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3.人员资格和要求:服务团队总人数不低于55人,岗位配置要求详见《人员配置及素质要求》。
证明材料:提供“满足人员要求:服务团队总人数不低于55人,岗位配置要求满足《人员配置及素质要求》”的书面承诺。
*3.4业绩要求
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履约时间为准),具有一个及以上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的秩序维护服务或物业服务业绩(项目服务内容内需要包含秩序维护工作内容),且单项合同年度金额不低于50万元。
证明材料:提供①合同扫描件、②对应结算发票或③经合同相对人(或部门)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②或①③均可。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出服务期限、工作内容、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则须补充提供能够反映关键信息的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
*3.5.1.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度(若2025年度财务报表未完成出具,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5年1月1日且2025年度财务报表未完成出具,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6年1月1日,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承诺项:以下信息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6.1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至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有人员名单及简历供招标人审核。
*3.6.2投标人须承诺签订合同后5日内所有服务人员需到位,并具备开始服务的条件。
*3.6.3投标人须承诺服务团队的用工组织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7.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7.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7.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7.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该要求(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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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主体 |
黑名单等级 |
惩戒适用 |
惩戒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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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团 |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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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级 |
原则上本单位 |
以上3.7.1-3.7.4、3.7.6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7.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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