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石总场北泉镇莫引渠(G312-北八路)沿线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石总场北泉镇莫引渠(G312-北八路)沿线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 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投资发(2026)87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总场(北泉镇)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总场北泉镇莫引渠(G312-北八路)段 3.项目工程规模:新建健身步道(彩色沥青铺装)1553平方米、绿化种植4054平方米,绿化灌溉4054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草坪灯25盏及附属配套设施、果皮箱11个、桌椅组合7组、成品座凳7个、标识牌2个、围墙彩绘350平方米。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 第八师石总场北泉镇莫引渠(G312-北八路)沿线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规划用地总面积5219平方米,新建步道1122平方米,绿化种植及灌溉4097平方米,围墙彩绘35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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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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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0 |
第八师石总场北泉镇莫引渠(G312-北八路)沿线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
本标段根据建设方项目方案和投资,对本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对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及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进 度和造价等全面负总责,为交钥匙工程。负责 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 工作,配合项目业主完成部门协调、项目审计 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本标段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各阶 段所有设计成果需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时 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解决的问题, 参与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测量放线、规划验线、规划公示牌、规划竣工测绘等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负责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 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 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正式出图前须经建 设单位同意后出正式施工图。如果设计成果未 通过审核,乙方无偿对原设计成果进行修改, 直到通过审批为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 行承担。) 2、本标段施工范围包括:本工程设计范围内 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且包含施工 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须经招标 人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 构进行审核。(按照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装 订整套工程竣工资料及电子版工程档案)。 3、本标段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 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 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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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投标单位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投标人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中级技术专业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3)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5)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有类似业绩 1 项,证明文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任何一方满足上述条件即可。(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3年度、2024 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如为联合体,财务要求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财务审计报告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6信誉要求:(1)信誉良好,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
四、投标须知(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3月10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3月16日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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