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建设管理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内容: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33个施工合同(不含EVA主装置)建安工程费的结算审计服务。
2.2服务标准:乙方需在服务期内完成甲方委托的所有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向甲方提交审计报告和相关工作底稿,并配合甲方完成中石油集团公司审计、国家审计。 具体要求见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
2.4服务地点:吉林石化分公司(吉林省吉林市))。
2.5招标范围: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33个施工合同(不含EVA主装置)建安工程费结算的审计服务。
2.6工程结算审计额约106.76亿元(以实际报审额为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二个标段。
(1)一标段:中区、西区建安工程费结算的审计服务,包括75个施工合同,合同含建安工程费金额57.39亿元。
(2)二标段:东区建安工程费结算的审计服务,包括58个施工合同,合同含建安工程费金额49.37亿元。
2.8报价方式
2.8.1投标人参照《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吉建协[2022]12号)及本地区市场价格标准。报价方式采用固定费率,基本收费与效益收费分别报价,根据基本收费费率取费基数及审减额据实结算审计费。
其中:基本收费费率取费基数不含EPC、PC、C合同报审结算中一次包死的其他工程费(含大机费)。
2.8.2设置费率最高限价:
⑴ 基本收费费率最高限价0.036%;
⑵ 效益收费费率最高限价7%,按区间实行差额分段累计收费。
2.9报价要求:
2.9.1 投标人应按照项目过程结算的要求,依据项目施工图纸、相关竣工资料、审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等资料对工程结算书进行审核,并在结算书上签字、盖章确认审核成果。
2.9.2 审核完成的结算书,按合同进行汇总,并对审核成果确认。
2.9.3 投标人总收费额=基本收费+效益收费+最低审减额限制扣减。审计费用包含了为执行审计任务而发生的服务费、食宿费、交通费、办公费和税费等,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2.9.3.1基本收费=基本收费费率取费基数*中标基本收费费率。
2.9.3.2效益收费=∑对应区段审减额*对应区段中标收费费率。
审减额在基本收费费率取费基数的0.42%以下的,按审减额的2.8%*(1-中标下浮率)计费;
审减额在基本收费费率取费基数的0.42%(含)以上至0.5%以下的,按审减额的3.5%*(1-中标下浮率)计费;
审减额在基本收费费率取费基数的0.5%(含)以上至0.7%以下的,按审减额的4.2%*(1-中标下浮率)计费;
审减额在基本收费费率取费基数的0.7%(含)以上,按审减额的7%*(1-中标下浮率)计费。
中标下浮率=[(7%-中标效益收费率)/7%]*100%
2.9.3.3最低审减额限制扣减:实际审减额达不到基本收费费率取费基数的0.42%,以扣减基本收费20%为基准,每差一档(100万元)扣减基本收费递增5%至基本审计费为0止。
2.10合同估算额:合计800万元(含税)。
一标段:430万元(含税)。
二标段:370万元(含税)。
2.11工期要求:
2.11.1每个合同的工程结算,自投标人收到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后起算,按下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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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项工程 |
工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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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安工程费≤0.5亿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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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5亿>建安工程费≤1亿 |
4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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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安工程费>1亿 |
60个工作日 |
2.11.2投标人需提供关于在现场审计结束后1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的承诺书。
2.12授标原则:一、二标段可以兼投不可兼中。评标委员会按一、二标段顺序评标,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出现两个标段中标候选人为同一投标人,以第一标段中标为准,第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拥有自动算量技术,自备图形算量软件(需提供能够证明投标人使用权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内容无利害关系,未在吉林石化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开展过工程建设、造价咨询相关工作(提供承诺书)。
3.3 业绩要求: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已承揽的审核额不低于5亿元的同类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或竣工决算审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提供相应合同和付款发票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总投资额,需提供其他能确认投资金额的证明文件)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6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应具有:
■其他要求自2022.1.1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承揽的审核额不低于5亿元的同类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或竣工决算审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业绩项目合同或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且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在投标企业的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在本项目执行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3.7其他主要人员:
拟派驻的本项目审计人员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造价师还需提供四库一平台查询截图,以便评委在现场或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查询):
(1)拟派驻本项目每个标段的审计人员不得少于16人,其中安装专业至少7人(包含工艺至少3人、电气至少2人、自控至少2人),土建专业至少3人。
(2)所有拟派驻人员必须具有造价工程师证或造价员证,其中一级造价工程师占总人数的50%(含)以上。
(3)拟派驻人员中至少60%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其中一级造价工程师占50%(含)以上;所有派驻本项目专业人员至少从事工程造价专业5年以上(提供造价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取得造价资格证书时间为准),投标人所属正式员工还须提供开标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员工在本单位交纳社保的证明。
(4)拟派驻人员如与被审核项目的承包方存在过劳动关系,该人员不得参与此承包商所负责的项目合同的审核工作。
3.8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其他要求:投标人 2022 年 1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10工程结算审核软件要求:
所有工程结算全部采用吉林石化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平台上指定的同望、求实编审软件进行,并全部在吉林石化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平台上流转审核(投标人自备使用权)。
3.11其它需要说明事项及技术要求:
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2026 年 03 月 09 日 20 时至 2026 年 03 月 16日 23 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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