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任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紫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紫发改项目〔2025〕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紫阳县城关镇、焕古镇、双安镇、汉王镇、双桥镇、洞河镇;
2.2 工程规模:1、生态护岸(坡)工程:新建生态护岸(坡)974米;2、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新建设计水量30m3/d的污水处理站1座;3、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敷设污水收集管网54388.00米及污水检查井2159座;4、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工程:新建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476座。;
2.3 项目投资总额:493322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4236200元);
2.4 计划工期:57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任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编号: E61090035460021f85fc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1: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任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高级技术职称证】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证】及以上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若项目负责人具备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所要求的全部资格,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2标段名称:任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信誉要求3.4.1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含企业信息、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执业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或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3.4.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4.3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4.4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4.5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部组成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2026-03-10 00:00起至2026-03-15 00:00(请登录)下载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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