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堵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镇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发〔2025〕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镇坪县堵河流域沿线,城关镇、曾家镇、牛头店镇、钟宝镇、上竹镇、曙坪镇、华坪镇;
2.2工程规模:(1)流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建污水处理场站4座,改造现状污水处理站14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56m2/d,改造污水处理站规模1498m2/d;污水总管网总长度9446米,接户管与污水分流管道9324米;(2)河岸防护修复工程:建设生态护岸6799米;(3)流域生态植被恢复工程:建设生态缓冲带面积7530平方米。;
2.3项目投资总额:619064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52807200元);
2.4计划工期:7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堵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类型:EPC;;
2.6招标范围:标段1:本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7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堵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高级技术职称证】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证】及以上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若项目负责人具备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所要求的全部资格,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2标段名称:堵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申请人信誉要求3.4.1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请登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6-03-10 00:00起至2026-03-15 00:00……下载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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