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百事通信息分公司2026年产品运营支撑外包服务项目。
1.2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承接全省个人类、家庭类、商客类、平台类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运营支撑;承接需求、场景匹配、流程穿透、产品上线验证等产品运营相关工作;面向各州市公司、各渠道培训赋能,线上/现场支撑,产品演示、培推赋能、业务帮扶、定点攻坚、营销与服务一体化业务流程支撑与优化等,打造示范样板;产品生态建设,动态数据分析与评估支撑,提供产品生态优化建议;提供市场运营数据及客户服务数据收集、整理、分析与通报支撑;风控管理支撑;营销、培训方案制作、全省店奖发放支撑等;其他临时安排事项的支撑。
(2)项目规模:预估招标规模9690368.76元(不含税总价),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3)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份额执行完为止。
(5)服务地点:昆明市。
(6)标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家中标人,中标份额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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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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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百事通信息分公司2026年产品运营支撑外包服务项目 |
- |
- |
9690368.76 |
昆明 |
12个月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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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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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家庭类业务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90.00 |
数量:3230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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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个人类业务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90.00 |
数量:1200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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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客类业务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90.00 |
数量:690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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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平台类及其他综合业务协同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56.60 |
数量:20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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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分期业务新增用户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1.57 |
数量:14280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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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分期业务存量用户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0.04 |
数量:434000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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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个人支付类活跃用户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0.18 |
数量:742650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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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个人支付交易额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1.5 |
数量:5800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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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企业资金归集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1.5 |
数量:8500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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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消息业务支撑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9.54 |
数量:6300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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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方案支撑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735.00 |
数量:2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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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数据支撑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3770.00 |
数量:2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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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现场支撑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2340.00 |
数量:1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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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产品支撑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940.00 |
数量:1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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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基础外包费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61320.00 |
数量:1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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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合计1 |
最高不含税价投标限价:9486607.20元 |
阶梯1业务实际完成量≤数量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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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家庭类业务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88.65 |
数量:3278.45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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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个人类业务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88.65 |
数量:1224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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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商客类业务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88.65 |
数量:731.4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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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平台类及其他综合业务协同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55.75 |
数量:30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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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分期业务新增用户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1.55 |
数量:15000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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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分期业务存量用户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0.04 |
数量:442680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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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个人支付类活跃用户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0.1773 |
数量:769180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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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个人支付交易额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1.48 |
数量:6090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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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企业资金归集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1.48 |
数量:8925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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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消息业务支撑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9.40 |
数量:6500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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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方案支撑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735.00 |
数量:2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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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数据支撑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3770.00 |
数量:2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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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现场支撑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2340.00 |
数量:1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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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产品支撑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940.00 |
数量:1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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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基础外包费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61320.00 |
数量:1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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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合计2 |
最高不含税价投标限价:9594501.61元 |
阶梯2 数量A<业务实际完成量≤数量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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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家庭类业务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87.75 |
数量:3300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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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个人类业务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87.75 |
数量:1236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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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商客类业务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87.75 |
数量:760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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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平台类及其他综合业务协同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55.19 |
数量:35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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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分期业务新增用户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1.53 |
数量:15300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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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分期业务存量用户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0.04 |
数量:448280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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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个人支付类活跃用户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0.1755 |
数量:804380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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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个人支付交易额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1.46 |
数量:6380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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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企业资金归集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1.46 |
数量:9600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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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消息业务支撑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9.30 |
数量:6646.5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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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方案支撑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735.00 |
数量:2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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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数据支撑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3770.00 |
数量:2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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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现场支撑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2340.00 |
数量:1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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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产品支撑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940.00 |
数量:1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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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基础外包费 |
最高不含税投标单价限价:61320.00 |
数量:1单/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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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合计3 |
最高不含税价投标限价:9690368.76元 |
阶梯3业务实际完成量>数量B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4)。2.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3)2.1.6 2.1.5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服务外包),且合同累计金额在200万及以上。
注: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金额页、可识别合同执行时间或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及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据,时间、金额以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据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4月0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4月0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4月0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2.3.2投标产品。2.3.3投标产品2.3.4 2.3.5 2.3.6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2.3.7投标产品业绩要求:2.3.8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0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3月16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