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煤电力合川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采购-14包:含煤废水处理设备,招标人为陕西煤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陕西煤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陕煤电力合川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采购-14包:含煤废水处理。
2.2招标编号:086
2.3项目概况: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采用湿式冷却方式,同步建设高效烟气脱硫、脱硝装置、除尘设施等。
2.4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含煤废水处理及其辅助设备设备的供货、备品备件、(35m³/h的煤水处理装置2套、2套电子絮凝器、2套离心沉淀反应器、3台中间水泵、2台回用水泵以及辅助系统设备等)型号、数量等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后10个月开始供货,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6质保期:整套设备性能验收合格日期起12个月。
2.7交货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双槐镇陕煤电力合川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 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及正文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业绩要求:
(1)合同业绩:自 2019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国内2份600MW及以上等级新建燃煤电厂的含煤废水处理系统(采用电絮凝工艺,单台出力≥35t/h)合同业绩(不包含改造业绩),投标人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双方盖章签字页(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运行业绩:自 2019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国内1份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含煤废水处理系统(采用电絮凝工艺,单台出力≥35t/h)投运1年及以上业绩(不包含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双方盖章签字页及用户证明材料。(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运行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4.2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3月10日上午8时00分至2026年3月16日下午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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