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华蓥市滨江新区高铁客运综合枢纽建设项目经理部已由住建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采购的采购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华蓥市滨江新区高铁客运综合枢纽建设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采购。
1.1 此次采购依据为: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3)《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21〕419号);
(4)《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21〕420号);
(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滨江新区明月镇高铁站广安东站,距离广安市主城区约15公里,为广安东站站前配套工程,包含两条道路、一座桥梁以及建筑部分。配套的地下综合换乘中心含社会车停车区、出租车排队上客区、集散大厅和部分旅客服务用房。站前广场采用地上一层,地下一层,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在地下室一层设置4个人防单元。
2.2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品混凝土
⑴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⑵生产能力要求: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⑶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3年至2024年,期间或之后注册成立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报表。
⑷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投标物资生产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以及采购人的技术要求。
⑸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采购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在铁建云链准入及评价板块,不能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评价、年度评价、不良行为、限制交易等。
⑹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
⑺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包件的同一物资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2026年3月7日到2026年3月11日;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3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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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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