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批【2025】34号、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宁住建初字【2026】1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招标人为宁安市泓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宁安市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扩建项目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安市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扩建项目设计服务。
2.2建设地点:(请登录)
2.3计划服务期:服务周期直至项目施工结束;施工图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本服务期限仅为招标阶段使用,实际以招标单位需求为准)。
2.4招标范围:完成宁安市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扩建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建设规模:(1)城区老旧市政供水管道改造共6463米;(2)平房区老旧供水管道改造共1857米,水表改造共130户;(3)用户水表改造共11200户。(4)建设管网智慧管理系统1套(包含智慧水务分区计量、漏损管理平台、管网监测设备管理平台等)。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28.00万元。
2.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采用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本单位2025年12月至2026年02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 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电气工程师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
给排水工程师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或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
市政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3年03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注:投标人应附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页上标注查询时间,查询日期或查询的落款日期要求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间。
3.6财务要求: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3年(指2022年01月01日~2024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要求加盖公司公章,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如果是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上相关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6年03月09日19时00分至2026年03月16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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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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