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鼎云公司2026-2030年建设期保险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具体以实际委托项目地点为准
2.2项目概况:
广东鼎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6-2030年建设期保险服务项目框架招标。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保险额为准。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广东鼎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6-2030年建设期保险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鼎云公司现有的光伏、节能改造、用户侧储能等项目资产,以及在采购期间可能建设的光伏、节能改造、用户侧储能等项目资产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新能源项目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建设工程领域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质量保证保险、建设工程领域合同质量保证保险、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预付款保证保险(2026-2030)等所有建设期保险。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项目类型:服务类
2.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80日(日历日)。
2.7标的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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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含税) |
最高投标费率(%) |
最大中标数量 |
框架有效期/服务期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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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鼎云公司2026-2030年建设期保险服务项目 |
1250 |
具体单价限价详见报价清单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
25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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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若存在国家政策变化、上级单位及招标人战略调整、中标单位被列入黑名单、或项目可能涉及到保密、安全等特殊情况时,招标人可按照要求重新采购框架中标单位或进行专项采购或终止本次采购。 2.框架有效期处理原则: 1)框架协议期内 承包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标包预计采购金额的150%时,即终止框架协议。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承包商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标包预计采购金额的100%且新的框架采购未完成,可延长协议有效期限,最多延长一年。在延长期内,框架协议的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标包预计采购金额的10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在延长期内新的框架采购完成后,自动终止本次框架协议。 b.承包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标包预计采购金额的10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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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及结算说明 |
1、报价方式:投标人按清单报费率(%),最多保留3位小数。 2、结算方式:按费率*实际投保项目金额据实结算。 3、有效报价:投标人所报费率不高于对应单价限价的为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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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描述 |
1、标包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包,每标包1名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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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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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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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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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民法典》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同时提供由总公司(总所)出具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4)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全网执行范围内或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范围内没有被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或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 (5)投标人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其中查询结果应是全国范围内的;未被列入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以“信用电力(creditpower.cec.org.cn)”中“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校验,对于涉及否决投标的,须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保存,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对于涉嫌投标文件造假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投标人须按标准格式出具“关于本项目投标不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8)本项目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须提供投标人近期(可扣除、亦可不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连续 6 个月)为投标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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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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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机构,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如为分公司,还须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总公司关于此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关键页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则提供总公司审计报告。) |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03月10日 00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3月17日 0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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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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