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
2.1.2项目概况:
(1)苏南运河苏州段航道疏浚工程
苏南运河苏州段按照二级航道标准疏浚,设计最大船舶吨级为2000吨级。航道全长76.72km(不含何山桥段航道3.62km),航道底宽不小于60米,通航水深不小于4米。本项目基于已有的苏南运河信息化建设基础,补充建设航道感知终端以及相关配套,为航道管理单位提供全方位信息化服务,保障航运安全、提高航运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2)苏南运河苏州何山桥段航道整治工程
苏南运河苏州何山桥段按照二级航道标准疏浚,设计最大船舶吨级为2000吨级。航道全长3.62km,航道底宽不小于60米,通航水深不小于4米。本项目建设航道外场感知终端、船舶智慧监测平台以及相关配套,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实现对船舶航行状态进行全程实时监测,为人工管控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
2.1.3合同估算价:详见“投标人须知”。
2.1.4工期要求:7个月(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2个标段,即SNYH-SZ-SZHSG1、2标段,
①SNYH-SZ-SZHSG1标段:在苏南运河苏州段航道疏浚工程数字化工程范围内开展航道外场感知体系、支撑体系建设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与数字化工程相关服务工作。(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航道外场感知体系建设,包括水深监测终端、电子卡口终端,以及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工作。支撑体系建设:包括外场设备供电、通讯,外场设备的数据对接等工作。
②SNYH-SZ-SZHSG2标段:在丰乐桥至京杭运河与苏申外港线交汇处(航段范围约32.5km)开展航道外场感知体系、应用体系、支撑体系建设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与数字化工程相关服务工作。(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航道外场感知体系建设,包括增强型AIS系统、VHF系统、电子卡口系统、雷达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无人机巡航系统,以及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工作。应用体系建设:建设船舶智慧监测平台,汇聚外场感知数据,通过多源数据融合,实时监测重点船舶的航行状态信息,判断大型船舶到达何山桥段的时间,并对风险信息进行预警提醒,为管理人员人工管控提供数据支撑。支撑体系建设:包括主机及存储、网络安全、通信传输及供电等工作。系统运维期间需提供24小时现场情况监测、研判模型优化、发送信息核准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设备的供货、运输、交付、安装等,系统软件的需求分析、深化设计、系统开发、系统集成与调试、第三方测评、安全等级测评、系统测试以及试运行、验收、操作培训、文件、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运维服务、质保和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以及与省市各级系统衔接配套等全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资质条件:
SNYH-SZ-SZHSG1标段: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承担施工工作的各方)应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SNYH-SZ-SZHSG2标段: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承担施工工作的各方)应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条件:
(1)SNYH-SZ-SZHSG1标段: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应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0万元的信息化或智能化工程建设项目。
(2)SNYH-SZ-SZHSG2标段: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应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400万元的信息化或智能化工程建设项目。
3.1.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承担施工工作的各方)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信誉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等级为准);独立投标人以其施工类信用评价等级为准;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或同时承担施工、软件开发工作的单位,以其施工类信用评价等级为准,联合体中承担软件开发工作的单位,以其服务类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SNYH-SZ-SZHSG1标段:
a.项目经理(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0万元的信息化或智能化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总工):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SNYH-SZ-SZHSG2标段:
a.项目经理(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400万元的信息化或智能化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总工):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其他条件: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近三个月(2025年12月-2026年2月或2026年1月-2026年3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养老保险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视为本单位)]。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免征缓缴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可以是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或承担软件开发工作的单位。
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9:3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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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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