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某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的采购,主要内容为项目所涉及的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
1.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工期:2026年4月10日前完成。
1.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毕,机械、人员、材料进场后,支付合同价的10%;预估工程量完成50%且模块化机房主设备到场后支付至合同价的25%;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50%,并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如承包人未及时提交以致于合同不能生效,由此而造成的开工日期顺延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结算审计完成且验收满一年后支付至审计价的75%;验收满两年后支付至审计价的100%。以上每笔付款按照70%承兑(银行承兑:6个月)和30%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1.5质保期:在工程验收后,中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实施保修及售后服务,整体质保两年,工程免费维修期为两年。自招标人签收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116.97万元(不含税,9%)】,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投标人需同时具备相关资质情况:
(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二级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2)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若换证请提供被换证书和网站截图)
(3)企业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人员资格证书、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等材料)。
(4)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二级建造师(含)及以上证书(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人员资格证书、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等材料)。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9日20时00分至2026年3月16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