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概述: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邮区中心污水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四、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为保障污水井清运,青岛邮区中心拟采购污水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南侧污水井需每2 日清运1 次,2 年累计清运次数为365 次;东侧污水井需每4 日清运1 次,2 年累计清运次数为182 次;办公楼北侧污水井需每15 日清运2 次,2 年累计清运次数为96 次,车辆需使用20m³容间的污水处理车,超20m³的按20m³算,不足20m³的不予结算。服务期2 年,预计共清运643 次。
最高限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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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清运频次 |
2 年清运 |
单价拦标价(元/车)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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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侧污水池 |
2 日1 车 |
365 |
840 |
30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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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侧污水池 |
4 日1 车 |
182 |
152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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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办公楼北侧污水池 |
15 日2 车 |
96 |
80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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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43 |
54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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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标段(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标段(标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拦标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1
(二)投标方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污水拉运、污水处理经营资格。
(三)投标人提供的污水拉运车辆应投标人自有,容间在20 方及以上,车辆应具备齐全的资质,包括且不限于具备营业执照、行车证、车辆保险单等,污水拉运车辆驾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车辆准驾资格。
(四)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自身适用税率。
(提供承诺书)
(五)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山东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及承诺书)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七)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
(九)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提供承诺书)
(十)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提供承诺书)
(十一)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提供承诺书)。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6 年3 月10 日至2026 年3 月15 日,每日08 时30 分至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售价:15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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