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屯留经开区透明发电玻璃制造工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2 建设地点:屯留经开区渔泽工业园 (路村乡石室村); 2.3 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为 72902m², 地上总建筑面积约 45379.19平方 米(实际使用),地下建筑面积约 6413.40平方米。建设两栋高标准厂房,面积约 22906.84平方 米。一栋现代化仓库,面积约 5502.35平方米。一栋综合楼,面积约 16000平方米。其他配套 设施面积约 970平方米,包括门岗、配电房和垃圾处理站等;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相关后续服务工 作,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5日历天; 2.6设计服务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 2024或 202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公司不足该年份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 3.3.2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罪记录的查询截图(需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4 其他要求: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一个月缴纳社保金凭证及明细(包含项目负责人及项目 班子其他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企业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 3月 9日至 2026年 3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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