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名称:平鲁区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标杆化改建工程(二标段)
1.2工程地址: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污水处理厂
1.3 工程概况:本工程作为平鲁区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标杆化改建工程二标段,施工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工艺设备(包含单体内部分旧工艺设备、管线拆除及新工艺设备、工艺电气、管线、联合试运转等);具体工艺管线以改造单体外墙1.5为界。改造工艺单体:粗格栅及提升泵房、固液分离间、调节池(2座)、生化池(3座)、二沉池(4座)、深度处理池、净化间、污泥浓缩池(2座)、废水回收池、鼓风机房(2座)、加氯间、综合泵房、污泥脱水间、综合楼、危废暂存间;具体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调节池、二沉池、深度处理池、污泥浓缩池、废水回收池加氯间、综合泵房、污泥脱水间设备更换,固液分离间、生化池、净化间、危废暂存间内部改造,鼓风机房内风机更换为磁悬风机,综合楼内实验室更换实验器材;新建工艺单体:厌氧池、提升泵池(2座)、深床滤池、臭氧催化高级氧化池、生物活性炭滤池、臭氧制备间及变配电室、液氧站、仓库;利旧工艺单体:提温车间、污泥调节池、清水池、曝气生物滤池等。
1.4 招标标的:本次竞谈标的为平鲁区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标杆化改建工程项目所需深床滤池和生物活性碳滤池系统材料,具体材料品类、规格、数量及技术参数等详细要求,将在资格预审通过后发放的招标文件中明确。
1.5 招标人:中铁建设集团机电安装有限公司,作为本次竞谈活动的发起方,对竞谈过程及结果负责。
(请登录)2.企业信誉2.1潜在投标人须确保自身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经核查存在上述情形,将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
2.2投标人不得为“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建设诉讼警示名录”“中铁建设非诉讼警示名录”中列明的禁用单位,若属于上述名录内单位,无参与本次竞谈的资格。
2.3投标人需严格遵守中国铁建关于合作方合规管理的各项规定,在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违法记录,能够配合招标人完成合规审查相关工作。
3.生产能力
3.1投标人注册地须设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且企业注册日期需在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注册日期为准,确保具备一定的经营年限和稳定运营能力。
3.2投标人需具备本次招标标的(深床滤池和生物活性碳滤池系统)的生产供应能力,且所供应产品需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同时具备独立生产资格(若为生产制造商),能够保障项目所需材料的持续供应及交付周期。
4.财务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如税务机关发放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通知书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
4.2投标人注册资本需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体金额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调整,此处为补充完善,若有明确金额需以实际要求为准),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证明注册资本符合要求。
5.管理体系
5.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且需提供近3年内(以报告出具日期为准)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试验检测报告,报告内容需涵盖产品主要性能指标检测结果,确保产品质量达标。
5.2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管理体系,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ISO9001或同等效力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或同等效力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或同等效力认证),同时需具备与所投材料生产相关的生产许可证等必要生产资质证书,所有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6.强制要求
6.1本次竞谈仅接受所投产品的制造商、经制造商合法授权的生产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生产商合法授权的经销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谈。
6.2若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母子公司、总分公司等),不得同时参与本次竞谈,若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6.3曾参与过招标人往期招标项目且成为合作方的单位,若在以往合作过程中存在不服从项目管理、不遵守合同约定条款、所供产品质量不达标、供应保障能力不足、约谈配合度差、沟通协调不顺畅或反馈问题处理效率低等情况,将禁止其参与本次竞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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