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机构选聘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302-CG-260235303、SXMTZB2603F-184(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
一、采购条件
本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机构选聘(采购项目编号:JNC302-CG-260235303、SXMTZB2603F-184(F)),已由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纪要〔2026〕9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拟发行5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产品。项目期限不超过3年期(含3年),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状况,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机构选聘:
标段(包)内容:(1)协助确定发行期限、规模、募集资金用途等申报方案。(2)牵头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协助制作全套申报或发行文件。(3)出具尽调报告、注册发行推荐函等申报或发行所需要件。(4)向监管机构申报并协助回复监管反馈意见,确保取得接受注册通知书。(5)协助确定发行时点窗口、簿记利率区间等发行方案要素。(6)组建承销团、投资者沟通等销售推介工作以及簿记发行工作。(7)协调收集投资者缴款、划付募集资金并协助开展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产品成功发行之日起至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全部兑付完成之日终止。不超过3年期。
2.4 服务地点: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机构选聘,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若银行参与竞选,须具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若券商参与竞选,须具有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并需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业务资格(提供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并盖章,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提供其总部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业务资格)。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指合同签订时间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供应商作为主承销商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发行业绩,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提供总部业绩为有效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须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3月9日18时00分至2026年3月12日18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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