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8.91143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189114.32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且不得高于项目最高限价(控制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任一分部分项工程响应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控制价)相对应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2023年红梅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翠竹新村北区社区服务提升与小区文化营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以采购方发出的开工令通知为准,施工工期为80天,同时施工工期必须严格服从采购人的安排,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12月-2026年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参保缴费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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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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