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电厂2026年#5机电气保护施工项目,含#5发变组保护改造施工;5 号机组110V、220V直流系统改造施工;220kV萧戴2315线保护与2号网控ERTU屏改造施工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 报价人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报价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报价。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选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报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7.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8.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报价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9.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10.投标人应具有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11.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 日以来)承担过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或220KV线路保护基建或改造业绩。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合同页面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合同扫描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
12.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到岗率不低于85%。
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三. 询价文件获取
询价文件出售时间:2026年03月09日 09时00分 至 2026年03月16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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