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X
项目名称:上饶市广信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工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84400.00 元
最高限价:4784400.00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饶购2026F000205802 |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 1 | 项 | 47844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第(2)种措施进行: (1)以联合体形式,联合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比例;(2)以合同分包形式,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比例。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注: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需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其中由中小企业承接比例应占合同金额30%以上(其中由小微企业承接比例不低于60%)。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注:1.根据(赣财购【2023】8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要求,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采用资格信用承诺制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投标人)为石油石化、电力、通信、银行、金融、保险等特殊行业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活动,保证金可以从分公司账户汇出,招标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授权或签署的,均可由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或签署。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11日 00:00 至 2026年03月17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