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花岗岩石材(第2次采购);
1.2采购人:湖北大别山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位于紫霄大道七里垭片区,具体范围为浙江路——仁威路——林荫大道——幸福路——保留山体山脊线围合区域,面积4.04平方公里(约6061亩)。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27.56亿元,其中湖北路桥主要承建商务区内交通设施项目及部分公共设施项目,合同金额8.2亿元,包含山东路、幸福路、厦门路、福州路、环路、支路、山体公园等。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3,028,157.05元,税率13%,最高限价不含税金额为2,679,785.00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1.6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花岗岩路缘石(详细清单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标段成交资格。
2.3交货期:收到供货通知内7天内履行交货义务;
2.4交货地点:十堰中央商务区项目工程所在地;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5.1经确定,要求路缘石颜色为芝麻黑,产地为河南固始,详见附件图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应符合设计、业主、公司相关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以及采购人指定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条款,且满足采购人及其指定单位的试验检验要求。路缘石须提供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委托单位必须为报价单位或生产厂家),并附上检测机构的资质证书,如报价单位为代理商,则需取得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并附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
2.6送样要求:
2.6.1供应商需根据样品照片(详见附件)寄送样品,样品大小为10*10*10cm,其中材料外观尺寸误差不超过2cm,样品上面需注明,石材名称,类别,产地。
2.6.2供应商根据报价清单中所列的物资种类,将小样密封好并加盖公司公章。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两天顺丰邮寄到指定地点(邮寄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南湖办事处中部石材产业园华建路1号三楼办公用房,收件人:高腾,电话:18007138825);以顺丰物流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样品,本项目一律不予接收。其中样品送达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4日23:59时。
2.6.3小样只接受邮寄,且需要隐藏寄件人信息,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送样,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2.6.4样品外观将作为资格评审项,现场评委根据供应商所送样品与采购样品的外观尺寸、颜色、花纹进行比对,应商所送样品需与采购样品保持一致,经评审通过后才能进入响应性评审和最终的价格比选;
2.6.5经询比价评审选定的供应商正式送货时的石材需与参与询比价时所报送的样品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货物,拒不更换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更换供应商,影响工期或出现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赔偿;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þ无
3.1.3财务要求:
þ无
3.1.4业绩要求:
þ无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请于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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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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