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标段(包)编号:(请登录)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组织人:砀山国祯水处理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5.1资金来源:自筹
5.2项目概况:/
6.采购内容:101台在线设备月度比对监测,含28台COD在线设备、28台氨氮在线设备、15台总磷在线设备、15台总氮在线设备以及14台pH 水质自动分析仪(含水温)1台流量计。
7.主要技术要求:提供响应范围内所有指标的CMA认证资质,保证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合法性。
8.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9.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砀山国祯水处理有限公司所辖14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分布在李庄镇、唐寨镇、良梨镇、朱楼镇、程庄镇、周寨镇、葛集镇、玄庙镇、官庄坝镇、关帝庙镇、薛楼园区、曹庄镇、赵屯镇、刘暗楼村)
10.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2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供应商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 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或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提供的为财务报表,则须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上述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4年 1 月 1 日(含)至今具有 1 项在线设备比对检测的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5〕503号)文件要求,于2026年3月31日依法向法人登记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若已完成备案,供应商需提供在法人登记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证明材料”。
1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3-09 00:00:00~2026-03-12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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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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