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YCZB
2、项目名称:开封市汴东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10kV配网电厂北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000968.15元;
最高限价:3000968.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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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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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YCZBHN2026-015 |
开封市汴东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10kV配网电厂北延项目 |
3000968.15 |
3000968.15 |
是 |
3000968.15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谈判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政府专项债券;
5.3、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5.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部门(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其他在施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若查询拟派项目经理同期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一经核实,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3.8、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9、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安全员等所有项目主要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近1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提供社保部门盖章证明或网上查询网页截图,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起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出具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信用进行复查,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信息”,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10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6年03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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