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贵阳市筑城广场文化街区改造工程(一期)施工“筑韵”装置(金芦笙)灯光亮化工程专业分包
二、项目内容:1、项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筑城广场。
2、项目概况:项目工程地点位于贵阳市南明区筑城广场,项目内容包括防水光束灯、防水图案灯、防水10W四合一帕灯、防水全彩激光灯等及其配套设备。
3、比选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作内容,详见附件图纸。
4、工期:10天,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于合同中约定)。
5、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13000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万元整),仅作为合同暂定金额,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人财务出具的2025年度0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均可,如为新成立公司需提供情况说明(格式自拟),证明无财务往来等情况(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5年0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一个月的无欠税证明)和2025年06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投标人提供承诺);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投标人提供承诺);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提供无严重违法失信情况的承诺)。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 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上述任意一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提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承诺)。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投标人提供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投标人提供承诺)。
(二)特殊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四、比选文件发售时间
1、2026年03月09日至2026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比选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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