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榆林国重煤化工示范基地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榆林国重煤化工示范基地有限公司高端化工技术孵化基地(第一阶段)项目生产准备第二批物资(白土等化学品)公开招标
2.2 项目编号:SNZB
2.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榆林国重煤化工示范基地有限公司高端化工技术孵化基地(第一阶段)项目生产准备第二批物资(白土等化学品)公开招标,详见下表,(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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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参数 |
首次采购数量(吨) |
预计采购总量(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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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NMP(N-甲基-2-吡咯烷酮) |
NMP(N-甲基-2-吡咯烷酮)纯度:≥99.5w%,具体见技术规格书有关要求 |
3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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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丁砜 |
环丁砜纯度(干基):≥99.5%(m/m),满足Q/LJH01-2017《工业环丁砜》理化指标及生产技术要求,具体见技术规格书有关要求 |
11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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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石油苯-545 |
苯纯度(质量分数):≥99.90%,满足GB/T 3405-2025《石油苯》石油苯-545牌号的理化指标及生产技术要求,具体见技术规格书有关要求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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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聚酯级乙二醇 |
乙二醇纯度(质量分数):≥99.9%,满足GB/T 4649-2018《工业用乙二醇》聚酯级乙二醇的理化指标及生产技术要求,具体见技术规格书有关要求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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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无水AlCl3 |
AlCl3含量:≥99.2w%,满足GB/T 3959-2023《工业无水氯化铝》优等品的技术要求,具体见技术规格书有关要求 |
9 |
50 |
首次装填量为月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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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白油 |
满足NB/SH/T 0913-2015《轻质白油》W2-40牌号的技术要求,具体见技术规格书有关要求 |
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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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氢氧化钙 |
氢氧化钙含量:≥95w%,满足HG/T 4120-2024《工业氢氧化钙》95型的技术要求,具体见技术规格书有关要求 |
6 |
37.8 |
首次装填量为月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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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白土(食品添加剂 活性白土) |
满足GB 25571-2011《食品添加剂 活性白土》的技术要求,具体见技术规格书有关要求 |
5 |
32.4 |
首次装填量为月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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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300#硅藻土 |
300目工业用硅藻土,符合GB 14936-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硅藻土》理化指标及生产技术要求,具体见技术规格书有关要求 |
0.5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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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500#硅藻土 |
500目工业用硅藻土,符合GB 14936-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硅藻土》理化指标及生产技术要求,具体见技术规格书有关要求 |
0.5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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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所有文件、图纸均应标出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药剂名称、生产厂家名称等。
交货地点:榆林国重煤化工示范基地有限公司。
交货方式:出卖人自行组织运输,到达指定地点后按买受人要求落地交货。
交货时间和数量:根据招标人生产安排,分批供货,接到招标人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后按买受人通知时间及数量送货。
供货期限:按需发货,出卖人接到买受人通知后72小时内到货,必须满足买受人现场需求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年限不低于3年(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3.2投标人应是具备相关生产资质的生产商或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贸易商,应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生产商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涉及特许经营的请提供特许经营许可证;贸易商提供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涉及特许经营的请提供特许经营许可证。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因违规等原因,被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名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3.6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查验原件,如若发现所提供资料无效,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危险化学品(苯、NMP、环丁砜、烧碱、硝酸等任意一种或多种)供货业绩不低于3个,且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销售合同及发票原件的权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07日起至2026年03月12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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