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就广西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2026-2027年零星修缮施工框架项目进行采购,详见比选文件。
1.2采购内容:梧州市行政区域内办公房屋、生活场地日常零星修缮,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室内墙柱面、门面、门窗、电气设备、给排水设备、建筑智能化设施等的日常维修维护、拆除、改造及其它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和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1.3采购预算:9.5万元(含增值税)。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最终以实际完成数量结算,请参选人充分考虑参选风险
1.4服务周期: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中选人的框架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止,预计采购期22个月。以上采购数量为暂估值,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最终采购数量以比选人下发订单为准,数量调整的风险由中选人承担,参选人参选时须考虑本风险。
1.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1.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7施工地点:广西梧州行政区域内比选人指定地点。
1.8分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将确定一名中选人。
1.9本项目采用折扣及费率报价,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以附件《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为基准价,供应商在此基础上作折扣报价,供应商报价超过以下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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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最高折扣限价 |
管理费率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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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8% |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2.1.2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室内外装饰装修及水电安装、防水工程等经营范围。
2.1.3参选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人员及持证要求:
(1)服务团队人员其中至少1人持有有效的电工作业证。
备注:须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相应资格证书扫描件、2025年1月至今参选人为其缴纳任意两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一人持有多证按照一本计算,不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
2.1.4参选人具备自2025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之日止室内外装饰装修或零星修缮施工项目有效业绩,最少一个。(说明: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名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合同。双方须均为非自然人,合同业绩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采购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或报账单或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提供承诺函):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6)在最近三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三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存在中国通服广西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规定的负面清单情形;
(10)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5.参选文件的递交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09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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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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