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海南儋州一期42MW分布式光伏项目2026-2029年度运维服务框架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儋州华辽亿欧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
2.2 规 模: 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42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海南儋州一期42MW分布式光伏项目2026-2029年度运维服务框架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海南省
2.5 服 务 期: 总服务期为36个月(开始时间具体以实际入场时间为准,投标单位需至少提前一周入场,入场交接期不计入合同运维期,实际运维期以开工审批通过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和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外部协调)。包含:所有电站全部设备以及相关的辅助设备,对政府、电网、当地村民等协调工作;安全管理、运行维护、消缺、隐患排查治理、技术监督工作。完成安全生产及设备利用小时考核指标。负责组织开展日常运维工作、事故处理、纠纷处理、应急抢修,安全标识的维护与补充。负责承担运营期安全生产责任。首年运维单位进场后,在1个月时间内完成对所有电站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并网箱等所有设备螺栓紧固,保证不出现遗漏。负责本项目的生产运维期外部所有协调及所需费用。日常做好电站定位数据信息维护,确保电站位置信息精确。乙方负责电站巡视及数据分析,避免出现农户私接电线的行为。负责电站日常运行数据检测工作,杜绝出现拔组串、采集器异常、电站报异常代码运行的情况。负责电站租金、网络通讯费代付。定期开展设备巡查、特殊巡查、光伏组件清洗工作。配合完成甲方其他运维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光伏运维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如果是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住建部官网下载的电子证书,签名及有效期均满足住建部相关要求)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22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项光伏项目运维工作,须附合同影印件(如果能证明),如合同中不能证明为该项目经理业绩的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16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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