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饶市弋阳县濛河源头调整科学论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最高限价:2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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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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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购2026F000205775 |
上饶市弋阳县濛河源头调整科学论证服务项目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1 |
项 |
29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交《上饶市弋阳县濛河溯源论证报告》,报告审查后10日内完成修改工作,提交最终报告。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注:以上内容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以上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函后(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了信用承诺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2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以合同分包形式,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或以上比例(且该40%及以上比例中,不低于60%须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须明确中小单位名称),分包的中小企业须提供资格声明(见格式8-1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或以上比例(且该40%及以上比例中,不低于60%须分包给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9日00:00至2026年03月13日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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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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