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内容:采购常州地铁1、2号线结构监测委外维保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2.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258万元。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2026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项目执行过程中开始及完成时间节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服务期调整的权力,投标人应无条件响应。
二、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甲级测绘(工程测量)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结构稳定性监测或运营期结构稳定性监测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或运营期结构稳定性监测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业绩以项目合同证明复印件为准,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复印件,相关证书、合同证明等资料);
5.本项目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2要求;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和要求4; ③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人员,同时须满足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④联合体的各方(含其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8.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如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9.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三、投标要求(请登录)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3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13日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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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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