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2026-2029年营业用房专属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有资金,项目预算2208万元。
三、项目概述
为满足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专属物业服务需求及经营管理需要,确保分行营业用房专属物业服务连续,拟开展青岛市分行2026-2029年营业用房专属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工作,服务内容包括安保及消防服务、工程维修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绿植租摆服务、会务后勤服务、职工食堂餐饮服务等。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参加响应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谈判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3.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提供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响应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4.供应商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相关人员被国家开发银行纳入不良记录或利益输送等禁用名单且处于禁用期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开发银行廉洁从业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纪检监察、招投标及采购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调查认为该供应商或其关联企业、相关特定关系人存在涉嫌贿赂、廉洁问题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交流、磋商项目的响应,共同组成联合体响应的除外;
7.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中选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特定条件:
10.供应商如自行承揽食堂服务,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交流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6年03月06日-2026年03月16日0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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