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PR
2.项目名称:德阳农商银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90万元
4.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超过10万元/年。
5.采购需求(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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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标的名称 |
采购内容(产品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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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常年法律 顾问服务 |
本项目拟采购3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当有效投标人不足6家时,本项目废标。具体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6.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1年1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其他:无。
9.(□是/☑否)划分标段
标段划分情况::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7.被列入四川农商银行采购ldquo;黑名单rdquo;的企业、自然人及该自然人实际控制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
8.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10.本项目不得转包,(□允许/☑不允许)分包。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1依法设立,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2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10人;
1.3在金融法律业务领域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处理过一定数量的金融法律事务,具有良好的服务业绩;
1.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近5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纪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1.5有积极良好的合作意愿,或已为四川农商银行提供过法律服务,前期合作良好、诚实信用、成效显著。
2.供应商不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2.1近5年被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或有关国家机关给予过处罚措施的;
2.2在为四川农商银行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过损害四川农商银行合法权益的;
2.3发表过损害四川农商银行形象、声誉的言论或作品的;
2.4有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的。
(1.1条需提供证书复印件,1.2-2.4条提供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时间:2026年03月06日至2026年03月12日(自文件提供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点0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00分至17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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