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10家律师事务所为招标人提供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所需的法律意见书及项目需要的其他报告等专业服务。合同期限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当地司法机关认可的营业资格、年检合格且未受过任何处罚;
2.投标人及指派的服务团队未受到过司法部门行政处罚,团队成员均应具备国家法律执业资格,拟指派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成员有一定执业年限,并且该团队成员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优秀的律师队伍,能够按照我行要求尽职尽责地履行律师职责,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至今无偷税漏税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ldquo;信用中国rdquo;网站查询内容为准)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指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6.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
7.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9、分支律师事务所投标的,需提供总所唯一授权并由总所承担执业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
时间:2026年3月6日起至2026年3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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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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