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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TYZF-7标段降水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TYZF-7标段降水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项目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房Ⅶ标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TYZF-7标段工程位于浙江省慈溪市,总建筑面积926556m2。 2.2招标内容: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TYZF-7标段降水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包括降水井、降水坑外备用井、排水、降水、管井后封井、水位自动化检测系统等全部工作内容。 2.3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 100%。 2.4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采取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进行招标,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以招标文件为准)1138258.32元,其中:增值税为93984.63元,税率为9%。超过最高限投标价按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四证一照”(三证合一),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机械设备租赁”类的营业项,资料齐全真实,具有与招标分包工程同类的施工业绩,可参与投标。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优秀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5个以上(含5个),战略合作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4个以上(含4个),A级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3个以上(含3个),B级分包方已在本公司承揽2个以上(含2个)在建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承揽项目已处收尾阶段例外)。 (5)其他要求:不在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审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以及2025年新准入单位不能参与投标;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中,不得参与投标;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上访、恶意讨薪等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问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评标办法 4.1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满分30分) (1)生产供应组织安排:(30分) 1)本项目正常施工主要工种人员配备情况;(6.0分) 2)拟在本合同工程中的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情况;(4.0分) 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6.0分) 4)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质量承诺;(5.0分) 5)工期及进度保证措施及进度承诺;(5.0分) 6)用于本项目施工的周转设备、材料数量(4.0分) (2)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议。(不计分值,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及陈述时加以介绍) 4.2投标报价部分(满分70分) (1)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若项目制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在公司审核价格一致时,不超过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80%为有效报价;若项目制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在公司审核价格(1±15%)范围内,执行项目制定限价的,不超过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最高限价的**%(注:80%/(1+(项目制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司审核的最高投标限价)/项目制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有效报价。 (2)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最优报价。 (3)每高于最优报价1%的减1分,每低于最优报价1%的减0.5分,最多减10分。 (4)每个标段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作废。 注: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5)在评标过程中对集团公司A级分包企业综合得分加2分;B级分包企业、优秀分包企业、战略合作企业综合得分加1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3月7日10时00分至2026年3月13日17时00分前……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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