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2026年新疆某项目服务器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采购163台鲲鹏服务器;
1.3 采购上限金额:54500000元(不含税);61585000元(含税);
1.4 合同执行方式:固定金额合同;
1.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 中标人数量及中标份额: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中标份额100%;
1.7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所有;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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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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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机架式PC服务器(非标产品) |
套 |
163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应为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须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为止)不低于3000万元(含)同类项目案例不少于1个(同类指:含有鲲鹏CPU整机销售类)。
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及签字盖章页)及与合同匹配的任一发票一张;如为框架合同,在此基础上还应提供与框架合同匹配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每张订单或结算单据须提供匹配的任一发票一张。
业绩金额的认定:普通合同以合同约定的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合同约定的含税上限金额为准。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若无合同签署时间则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履行起始时间为准。
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2.5不接受转包或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2.6应答人必须为采购标的的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即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且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应答处理。
制造商进行投标的只需提供制造商承诺即可;代理商进行投标的须提供原厂商(制造商)对于本项目的标的产品的独家代理授权函扫描件,原件备查。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请登录)2.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截至应答截止/唱价日期,在应答品类上被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纳入负面行为清单且处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情形(上述供应商包括原厂、当前代理商以及原厂后续更换的新代理商),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实施全集团禁止合作联动处理且处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情形,因其它原因被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实施禁止合作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06日23时00分至2026年03月13日23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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