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西充县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西充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西发改〔2024〕254号、西发改〔2023〕276号、西发改〔2024〕10号、西发改〔2024〕230号、西发改〔2025〕176号、西发改〔2024〕12号、西发改〔2024〕13号、西发改〔2023〕254号、西发改〔2025〕174号、西发改〔2023〕185号、西发改〔2023〕186号、西发改〔2023〕187号、西发改〔2024〕3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充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西充县德恒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充县县城。
2.2建设规模:
1.老旧小区改造涉及108个,涉及居民8254户,改造面积93.938万平方米。主要改造小区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道路、绿化及水、电、气、视、讯等,改造停车位、房屋外墙及节能和房顶防渗漏处理等,新建充电桩、消防和垃圾收储、养老扶幼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小区燃气、强弱电线路;房屋外墙、节能和房顶防渗漏处理等,消防和垃圾收储、养老扶幼等设施。 2.城市危旧房改造1290户(间),主要对C级危旧房的排污排水设施、地基基础、承重结构部位、砌筑外观存在裂缝及脱落、风化、腐蚀、砂浆粉化、混凝土结构腐蚀及保护层脱落,钢筋锈蚀、断裂;楼板板缝处理;结构位移和变形及倾斜,屋面防水等存在安全部位改造。 3. 西充县棕树湾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充县小南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充县2024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充县府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充县九州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主要包括:改造道路、燃气管道、排水管道、绿化工程等设施设备等配套基础设施。
2.3计划工期:1020 日历天(其中设计120日历天 ,施工9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施工(根据施工图设计完成相关的施工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业绩(注:已完成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业主证明或审图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注:已完成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竣工验收报告;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 3 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 3.3 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3月07日 00时00分 开始,……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4月01日 09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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