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XJGL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广告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50000.00元;最高限价:45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选取两家供应商进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所需广告及相关宣传文件的制作安装;具体服务范围与内容以征集人实际委托为准;
5.2.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5.3.框架协议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本服务期限的终止仅指期满后不再委托新增业务,而非已承接项目服务周期的结束。入围中标单位接受委托的所有项目均应按单项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周期内所有委托服务内容;
5.4征集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5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5.6单项合同服务周期要求:以具体项目任务委派单或单项合同为准;
5.7拟选聘家数:2家;
6.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3.3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 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09日至2026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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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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