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车站委托,现就安装站台防护门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招标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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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序号 |
采购项目 |
工作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工作时间 |
工作地点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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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 |
站台安全门 |
站台安全防护门 |
站台 |
4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5月31日 |
呼和东站 |
9%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机电安装类(建筑机电或公路机电等均可)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许可证书,且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需要熟悉铁路客运站项目施工、交验及付款等流程,并且能够独立办理施工手续、签订安全协议;项目经理需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并提供近一年公司缴纳社保证明。
4、近5年须独立承担过至少3项铁路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至少具有1项邻近营业线施工或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5、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证明资料(会计年度审计报告)近3年(2023-2025年度,若2025年度财务报告未出,则2022-2024年度亦可)。
6、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7、申请单位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违法税收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被执行人。中国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6年3月7日8时30分起至2026年3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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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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