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5万吨/天海水淡化、1100万方/年精制浓海水项目(一期)智能工厂项目采购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45日历天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历天内完成建设。2.4交货地点: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指定地点。2.5质量标准或要求: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设备应能全负荷、连续、安全、稳定地运行。
2.2招标范围:建设公司级的智能工厂项目、2万点实时数据库、高级报警、数据接口,基于智能工厂项目开发工厂指挥中心、生产管理、能源管理、质量管理、物流管理、环保管理、成本管理、智能应用等基于智能工厂项目实现统一门户管理、单点登录等功能,面向各业务领域的驾驶舱,全面实现数据集成、共享共用、业务协同。包括技术文件要求的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等,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智能工厂建设能力的服务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提供一项中国境内已完工的智能工厂项目的类似业绩。化工、石化、冶金、制药、建材、热电等流程行业的类似业绩(合同金额≥20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指智能工厂项目建设业绩,必须至少包括生产管理系统、 能源管理系统、质量管理系统、实时数据库、环保管理、物流管理、成本管理等 7项模块中的 3项,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验收证明。注:未完成业绩除外,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验收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中无法显示设备详细信息的,可附相关技术协议或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验收证明材料、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均须加盖甲方单位章,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所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原件复印件,证明材料内容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不得分。业绩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核实存在造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其造假行为。
3.1.3财务要求:1.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智能工厂建设能力的服务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2024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原件复印件。
3.1.4信誉要求: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须附相关证明文件。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09 08:00至2026-03-16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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