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所列的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中铁一局集团蚌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中铁一局集团蚌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龙子湖工贸园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二标段)EPC项目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组织实施采购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
2.1项目概况
中铁一局集团蚌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龙子湖工贸园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二标段)EPC项目,位于蚌埠市龙子湖工贸园区内,D-3路西侧,凤安东路北侧,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12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综合楼、门卫室、附属工程、配套道路及配套设施等。规划厂区总建筑面积约9.7万平方米,其中包括1#厂房地上5层,局部地下1层;2~3#厂房地上3层;动力站地上2层,局部地下1层;宿舍楼地上6层;其中厂房最大高度为23.2米。配套道路包括D-3路和凤安东路,其中D-3路设计时速50km/h,北起H-2路,南至黄山大道,宽度40m,长度2312m;凤安东路设计时速40km/h,西起中环路,东至D-3
路,宽度20m,长度733m。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基础设计等级乙级,主体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7度,抗震等级三级(框架),耐火等级一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
2.2招标内容
见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合理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人资格条件(包件号:SH-01、SH-02及SH-03)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商须具备混凝土两条180型生产线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商品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4年、2025年)至少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标准要求;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今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主要原材料(水泥、砂、碎石、外加剂)检测报告或混凝土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铁路、市政、公路、民航等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在国铁集团、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一局集团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同时,要求投标人提供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投标人出具“物资设备供应商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及亲属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8.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出具的投标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报价单、报价分析表、资质证书及需要加盖公章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同时参与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包件投标单价须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单价低的投标包件为准),且商品混凝土包件兼投不兼中,即投标人在包件SH-01中已经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SH-02、SH-03包件时,不再继续授予该投标人为SH-02、SH-03包件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但需参与评审和排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发布公告之日2026年03月06日17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11日17时00分……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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