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东省工人疗养院健康管理中心及附属工程已由 广东省总工会2026年第一次党组会审议通过,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工人疗养院,建设资金来自 广东省总工会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东省工人疗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场址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江路320号。
2.2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包含两部分内容:1)广东省工人疗养院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工程,包含地下室、体检中心、康复理疗中心和中医特色诊疗中心等。2)广东省工人疗养院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包含室外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以项目最后实施为准)。
2.3招标内容及范围:包括健康管理中心(占地面积约0.4万平方米)及附属工程(室外及配套,占地面积约为4.8万平方米),勘察范围面积约为5.2万平方米,其中包含地下车库约2700平方米。勘察工作含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勘察服务期:(从甲方提供孔位图起算)30天完成勘察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3.2.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
备注: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打印材料。
3.5.2投标人须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①我方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我方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我方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我方不存在以下情况: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我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登记: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递交申请文件,否则无法购买招标文件及参与投标。
4.1.1公告发布、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1日
申请文件递交开始日期(含本日):2026年3月6 日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含本日):22026年3 月11 日17:00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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