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广西宁铁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属企业采购,依据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实施,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广西宁铁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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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项目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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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包 |
盒饭运输由生产基地-南宁东站仓库(往返) |
箱 |
400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南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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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饭运输由生产基地--南宁站仓库(往返) |
箱 |
8000 |
南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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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饭运输由生产基地--桂林北站仓库(往返) |
箱 |
8500 |
南宁、桂林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集团公司业务外包信用评价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投标人提供2023或2024年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因成立时间较短,无法提供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投标人具有2022年以来道路货物运输及装卸搬运项目的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须为服务商,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7.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从2026年03月06日至2026年03月11日公开出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个包件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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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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